25 September, 2012

Violate the taboo without violating it.


在不違反禁忌的前提下悖離它。



沒記錯的話是來自《The Creative City》的某一篇章,在我有一搭沒一搭的閱讀中忽地映入眼簾。像是放映機般,腦中轉過了許多曾經走過、試過、嘗試過的內容。我想到一心想要環遊世界的17歲,卻又憂慮著不顧後果導致的迷茫;試過廣播,卻愛上攝影;日日夜夜在暗房裡,沉迷於影像浮現的瞬間,如夢似幻;想要成為爸爸想像中的記者,卻又打從心底反抗這行業的隨波逐流,也許是確信自己不會成為站在岸上的人;著迷於電影的光影魅力與說故事的魔力,卻是沒有勇氣一腳踏入深海;曾經想要認真的、好好的經營設計與學習動畫,即便連個正式的畫畫課程都沒上過,卻只一次受挫便打退堂鼓。最後,懦弱的選擇了從來沒有興趣、也懶得嘗試的企畫、行銷與公關。

我想我害怕的是那沒有自信的游離感,或說,微塵感。
奇怪的是,我倒十分享受旅行中沒有目的的流浪感,不用思考下一秒該在哪裡、該做什麼,不用費心思顧及別人的目光或心情,Being a stranger, that's it.

我選擇去做有自信能做的不差的事情,即便連試都沒試過。說服自己把興趣當作興趣才是長久之道,幸運的是始終保有那份美好,不幸的是它們的確只會是興趣。


隔岸觀火,就這麼簡單。
在主導與追隨的角色扮演中,永遠當個無趣的旁觀者。

Violate the taboo without violating it.
Avoiding and escaping from taboo, and always keeping myself safe.
Yes, I am a dull person.

我不會是憤青,連文青都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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